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昨天公布的对本市63家媒体发布广告情况进行监测显示,上半年共监测各类广告859356条,发现违法广告3458条,监测违法率0.4%;同期共监测医疗服务类广告12365条,违法广告235条,监测违法率1.9%。
与去年同期相比,医疗广告违法率下降0.19个百分点。医疗广告违法主要表现为: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广告;未按照成品证样件内容发布广告;涉及药品、诊疗方法、诊疗效果的宣传;使用患者的名义为疗效作证明。违法发布的媒体主要集中在上海热线、《中医药报》等。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累计违法次数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加强监管。
市卫生监督所还对获准开展相关专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及开设有妇产科、不孕不育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551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369家,民营医疗机构182家(含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发现仍有个别医疗机构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台账登记不规范、未落实明示制度及少数母婴保健技术从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未及时变更、验证等违法情况,卫生监督机构已立案查处27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4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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