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经过新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十年以来的共同探索和努力,新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初步成效。
新疆的社区卫生工作从98、99年起步,建立之初仅在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伊犁等四个城市试点。200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等十部门联合确立了,以城镇居民的健康为中心,以解决城镇社区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尽快实现“小病、康复在社区,大病、重病进医院”的就医模式。到2003年底,新疆除博州、克州、吐鲁番地区以外的12个地、州市共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人数达到4400人。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文件,明确要求新疆城镇社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不少于10元/人,其中国家补助4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补助4元、属地政府不少于2元。2007年,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按照标准下拨烂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共计6040万元。截至2007年11月,新疆已有两个地级市、14个县级市启动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43%。
目前,石河子市在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指导中心,对全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统一标识、统一命名、统一制度等标准化建设。克拉玛依开发了社区居民家庭电子健康档案软件,实现了对具名健康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为进一步开展社区诊断、社区慢性病干预打下良好的基础。截止目前,新疆已建成584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86个,社区服务人员5100多名,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50.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副处长庞爱民告诉记者,新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正逐步向规范化过度,未来希望能够得到政府重视、医保支持,完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做到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最终得到老百姓的认可。计划在2010年之前,新疆地级市和地、州所在市及有条件的县级市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以城市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80%以上,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比例占本地门诊总数的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