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医院”、“××男子医院”……这些在城市街头随处可见的医院招牌到底符合不符合规定?从8月起,安徽省合肥市将对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清理。届时,这些以性别冠名的医院有望从合肥市民眼中消失,取而代之的将是一些更加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
据介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名副其实,必须与医疗机构类别或者诊疗科目相适应。而“男子”、“男性”、“女子”等词语不符合上述规定,按规定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
据合肥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有些民营医疗机构冒用公立医院的名称,或擅用行政区划名称,这些也在此次医院名称清理中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