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医院服务质量、门诊及住院平均费用等信息须由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据悉,今年山西省将进一步加强对医院收费行为的监管,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医疗机构要利用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多种形式向患者及社会公开医院的有关信息,如常规医疗服务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