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后我省医疗机构将不允许用“男子”、“男科”、“男性”等词语命名。此前已经命名的医疗机构,近日内将完成变更名称的登记注册。
按照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等作为识别名称,且医疗机构的名称必须名符其实,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男子”、“男性”、“男科”等词语不符合上述规定,不能作为医疗机构识别名称。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省卫生厅要求:准确核定医疗机构识别名称,不得核定可能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医疗机构名称;不得核定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暗示其他医疗机构的名称。此外,含有“中心”、“总”等字样的医疗机构名称必须同时含有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
今年年底前,我省卫生部门将对全省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清理整顿。清理重点是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或《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类别、名称和诊疗科目等不符合规定的;设置和名称未经有审批权部门批准的以及其他违规审批的医疗机构。通过清理,将撤销一批违规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纠正审批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完整的医疗机构审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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